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以副会长姓氏笔画排序, 排名不分先后)
理事单位【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序列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会员单位【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序列,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